雨后初霁质量新闻网讯 3月3日,湖北省商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物核对处置状况的布告(2022年第2期)。
湖北省商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物核对处置状况的布告(2022年第2期)
国家商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商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14批次抽检不合格食物展开核对处置的告诉》(市监食检函〔2021〕2066号),触及我省食物运营企业1家,现将不合格食物核对处置状况布告如下:
江西省食物查验检测研究院受国家商场监督管理总局托付,对湖北葛娃食物有限公司出售的“坚果葛根粉”(生产日期:2021-08-01,规格型号:350g/罐)进行抽样查验,抽样单编号为GC24,经查验,菌落总数和霉菌不符合其产品明示的Q/AYXT0004S-2021《便利冲调制品》要求,查验定论为不合格。
湖北葛娃食物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则。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积极自动合作查询,照实陈说违法现实并自动供给相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则,钟祥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决议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232元,罚款2048元的行政处分。
湖北葛娃食物有限公司运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底子原因是未严厉实行进货查验记载准则,进货时未查验购进产品的查验合格陈述等相关文件。整改措施如下:安排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等有关规则法律法规进步从业人员的食物安全意识,完善食物安全管理准则,严厉执行进货查验准则,加强供货商资质栅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