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记者郝亚琳)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对白酒进行的质量监督检查显现,产品什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0.9%。
此次检查对白酒产品的感官目标、理化目标、卫生目标以及标签等14个项目进行了查验,共触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33家公司制造的350种产品(不触及出口产品)。
检查中发现,安徽皖西舒州酒厂出产的舒州牌精品大曲酒,浙江杭州湾啤酒有限公司出产的村夫牌宁波大曲白酒,昆明市官渡区六甲青龙酒厂出产的北京二锅头酒,云南省楚雄花果山酒厂出产的正升牌大米酒,楚雄市树苴乡二街酒厂出产的土坛酒,辽宁努尔哈赤酒业有限公司出产的努尔哈赤牌努尔哈赤酒质量较差。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首要质量上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监部分严厉依照有关法令和法规,对检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做处理,期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