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黄酒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黄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上海、江苏、山东、安徽、福建、浙江等6个省、直辖市100家公司制作的10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3%。
此次抽查依据GB2758-2005《发酵酒卫生标准》、GB17946-2000《绍兴酒(绍兴黄酒)》、GB/T13662-2000《黄酒》、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这类的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黄酒产品的感官、非糖固形物、酒精度、总酸、氨基酸态氮、挥发酯、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以及标签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根据结果得出,一是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所检项目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二是此次抽查黄酒产品的氨基酸态氮、挥发酯、糖精钠、铅、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指标单项符合率均达到100%。
1、个别产品菌落总数超标。菌落总数是直接涉及人体健康的重要卫生指标,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58-2005《发酵酒卫生标准》规定,黄酒产品的菌落总数应≤50cfu/ml。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菌落总数为99cfu/ml,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2、个别产品违规添加甜味剂或防腐剂。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黄酒中不得添加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防腐剂(苯甲酸、山梨酸)。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检出甜蜜素、苯甲酸和山梨酸。
3、个别产品总酸不合格。总酸是酒中未离解的酸和已离解的酸的浓度之和,是黄酒风味的一部分。清爽型黄酒标准规定总酸的含量为2.5~7.0g/L。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的总酸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主要是黄酒发酵周期偏短或用于发酵的酒曲用量添加不当,造成黄酒中的酒体协调性欠佳,影响黄酒的口感。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上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做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黄酒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黄酒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广大购买的人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黄酒是以稻米、黍米、玉米、小米、小麦等粮食为主要的组成原材料,经蒸煮、糖化、发酵、压榨、过滤、贮存、勾兑等工艺生产的发酵酒。
黄酒是我国的民族特产,其中以浙江绍兴酒为代表的麦曲稻米酒是黄酒历史最悠久、最有代表性的产品;山东即墨老酒是北方粟米黄酒的典型代表;福建龙岩沉缸酒、福建老酒是红曲稻米黄酒的典型代表。黄酒酒精度低、耗粮较少、富含多种氨基酸、蛋白质、维生素和对身体有好处的矿物质,营养丰富。
1、干黄酒:“干”表示酒中的含糖量少,糖份都发酵变成了酒精,故酒中的糖份含量最低,总糖含量低于或等于15.0g/L。干黄酒的代表产品是元红酒。口味醇和、鲜爽、无异味。
2、半干黄酒:“半干”表示酒中的糖份还未全部发酵成酒精,还保留了一些糖份。在生产上,这种酒的加水量较低,相当于在配料时增加了饭量,故又称为 “加饭酒”。总糖含量在15.0g/L~40.0 g/L。我国大多数高档黄酒,均属此种类型。如加饭(花雕)酒。口味醇厚、柔和、鲜爽、无异味。
3、半甜黄酒:半甜黄酒采用的工艺独特,是用成品黄酒代水,加入到发酵醪中,使糖化发酵的开始之际,发酵醪中的酒精浓度就达到较高的水平,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抑制了酵母菌的生长速度,由于酵母菌数量较少,对发酵醪中产生的糖份不能转化成酒精,故成品酒中的糖份较高。总糖含量在40.1g/L~100 g/L。代表产品如善酿酒、即墨老酒等。口味醇厚、鲜甜爽口,酒体协调,无异味。
4、甜黄酒:甜黄酒一般都会采用淋饭操作法,拌入酒药,搭窝先酿成甜酒酿,当糖化至某些特定的程度时,加入40-50%浓度的米白酒或糟烧酒,以抑制微生物的糖化发酵作用,总糖含量高于100 g/L。代表产品如香雪酒、福建沉缸酒。口味鲜甜、醇厚,酒体协调,无异味。
2、选购时可从产品的名字、产品类型(含糖量)来判别黄酒种类,以选择比较适合自己需要的产品。建议还是不要购买散装黄酒。
3、选购黄酒时,酒液呈黄褐色或红褐色,清亮透明,允许有少量沉淀的产品为佳。如酒液已浑浊,色泽变得很深,不要饮用。